境外劳务所得、炒作美股获利,这类收入如何纳税?听听两部门权威解读……

每经记者:张钟尹 每经编辑:陈旭

境内的个人如果开户炒了美股或期货,相关盈利是否需要纳税?在境外提供劳务获得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太了解。

1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等九种类型所得为境外个人所得,并按照不同方法计算当期境内和境外所得应纳税额。

其中,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下称其他分类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图片来源:新华社

明确境外个人所得九种情形

公告显示,九种类型收入可判断为中国境外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七、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

九、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一位注册会计师向记者解释,中国税收居民个人炒美股等境外股市而取得所得,属于前述第七种情形,是境外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境外所得可在抵免限额内抵免

境外个人所得如何计税?与我国境内收入类似,分为综合与分类两种。

图片来源:新华社

公告规定,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指的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经营所得,应当与境内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下称其他分类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需要指出的是,不论是境外综合还是分类所得,都允许在抵免限额内进行抵免。

以境外工资、薪金为例,来源于一国(地区)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依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收入额合计。

前述注册会计师向记者举例表示,以综合所得为例,假如一个人一年综合所得境外15万元,境内5万元,在算全年税负的时候,以20万总数计算,得到应纳税额,当中包括境内外所得产生的税额。境外所得的税额抵免只能根据境外所得那一部分来计算,所以应纳税额乘以境外收入比例(15万除以20万),是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

取得所得后次年3月起申报纳税

有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又该如何进行申报呢?

上述公告显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当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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