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房地产投资新工具——使财富民主化​


菲律宾国税局(BIR)发布了新指南,为涉及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公司的交易制定了税收处理方法。

内部专员凯撒·杜莱(Caesar Dulay)于2020年1月29日发布了《收入条例3-2020》,对RR 13-2011的某些规定进行了修订,其中包含第9856号共和国法或2009年REIT法案的税收规定。

财政部长卡洛斯·多明格斯(Carlos Dominguez)说:“经过11年的努力,我们终于发布了一套法规,将使该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或REIT市场最终腾飞。”

“这是一种强大的金融工具,将通过向成千上万希望成为安全和可盈利房地产项目的股东的小投资者开放,来增加该国房地产开发的投资,并使财富民主化。” 这是在金融体系中实现更大包容性的重要一步。”

根据新规则,按照《税法》第109条的规定,将房地产转让给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以换取其股份免征增值税。

BIR进一步取消了对REIT的托管要求。

此外,根据BIR的说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最低公有制要求已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未偿还股本的40%降至三分之一。

BIR还要求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提交重新投资计划,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颁发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法合规证明。

该局表示,不遵守房地产投资信托法(REIT),而BIR的报告要求将导致取消税收优惠。

根据DOF的说法,REIT规则的修订是针对利益相关者的关注而引入的,同时确保了从法律实施中获得的收益将使菲律宾人受益。

多明格斯说,新规定确保将通过出售股票或通过向REITs出售房地产筹集的资金重新投资到菲律宾的房地产和基础设施领域。

他说:“将使用这种机制筹集的大量投资资金将全部用于该国的房地产和基础设施领域,从而确保菲律宾人所投资的资金将留在我们的国内经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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