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企业巧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节税109.5万元

税务改革已过去一年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随着税惠政策的不断推出,企业可节省税收的空间越来越大,如果好好利用税收筹划,对于企业未来发展将是不小的助益。其中,受益最大的莫过于小型微利企业了。

【案例1】设立多家公司进行合理节税

甲公司资产为4000万左右,从业人数200人,在2019年小微企业条件放宽后,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甲公司在2018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今年利润预计增长80%,公司估计2019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在270万以上。

按照最新规定,甲公司在2019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2万。假设,甲公司在2019年成立2家分公司,每家分公司符合小微标准。将业务分到3家公司中,平均每家公司盈利90万。

那么,每家公司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4.5万,合计三家公司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3.5万。也就是说,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甲公司节税8.5万。

【案例2】把企业变为小微企业,利用政策节税109.5万

乙公司资产为8000万,从业人数500人。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50万,不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公司经过测评,得出2019年利润预计增长40%,应纳税所得额在630万以上。

那么乙公司在2019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57.5万。假设乙公司成立三个分公司,每个分公司符合小微标准。将全部业务平摊到三个分公司,每个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10万,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6万,三个分公司合计缴纳企业所得税为48万。

也就是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乙公司节税109.5万。

合理运用税收筹划,可为企业节税更多

如果乙公司成立七个分公司,每个分公司符合小微标准。将全部业务平摊到每个分公司后,每个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4.5万,七个分公司合计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31.5万。

也就是说,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乙公司节税126万;相比成立三个分公司,成立七个分公司又多节税了16.5万。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当小微公司盈利过大时,我们可以成立多个分公司,通过分摊盈利的方式来进行税收筹划;当公司不是小微企业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成立符合小微企业的分公司,来进行合理避税。

如果您企业遇到上述节税问题,赶紧多了解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搜索【大信华通北京税务师事务所】关注公众号,即可领取相关资料,赶紧关注吧~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昵称:
匿名发表 登录账号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