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文件 对部分北京来津项目职工提供落户、购房支持

  中证网讯(记者 张玉洁)3月2日,天津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天津市支持重点平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文件。(后简称为《措施》),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对落户到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和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的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制定六项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和家庭在购房、落户方面均有放宽。

  《措施》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以试点方式实施。

  鼓励职工来津工作落户方面,《措施》指出,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职工符合“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户条件的,直接办理落户;在企业就职满1年及以上的其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工,并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津落户;项目落地即可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被认定后按照“企业提名单、政府接单办”办理落户;30周岁及以下的中高职毕业职工,可在津落户。

  满足在津合理住房需求方面,《措施》指出,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在职职工户籍迁入该市的,按照天津市户籍居民政策购房;其在职职工户籍暂未迁入该市且家庭在津无住房的,按照外地户籍居民购房套数政策执行,项目转移至天津市后,职工即可购房,但所购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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